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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局长: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352

 

1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税收征管将迎来继2015年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之后的第三次变革,推动税收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文章指出,税务监管方面,强化精准分类施策,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纳税人严管理、严监督,努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同时强化精准依法施治,对不法分子恶意偷逃税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毫不手软。


国税总局局长: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迎来继2015年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之后的第三次变革,其特征可概括为“合成”,即建成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实现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推动税收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加快建设智慧税务,积极助力国家治理方式变革


利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是当前世界各国税收征管改革实践的普遍做法。2020年12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召开的税收征管论坛(FTA)线上会议,提出了以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3.0。相较于FTA税收征管3.0愿景,《意见》不仅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改革方向,而且明确了我国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时间表、路线图,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打算,很多举措在实现时间、覆盖范围特别是综合集成上,超越了FTA税收征管3.0。


贯彻落实好《意见》,将建成全国统一的纳税人端服务平台、税务人端工作平台、决策人端指挥平台,全面推动税收治理数字化转型。这几个平台的建成,能够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全面深入反映经济社会整体运行及不同区域、产业、企业等方面发展情况,将有力促进提升国家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


按《意见》要求推进的发票电子化改革,可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力促进档案、财务管理等数字化变革,进而推动建立企业财务和税务领域一整套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为实现国家治理数字化转型发挥撬动作用。


   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不断提升税收法治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税收法治建设大踏步向前迈进。税务部门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持续深化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以刀刃向内的精神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与此同时,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连年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意见》提出推进精确执法,建设“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重点突出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意见》对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等作出部署,将推动建立“四个有人管”风险管理机制,即风险该发现没发现有人管、发现后没及时推送有人管、推送后没及时处置有人管、处置后没及时改进有人管,从而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改进。


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意见》强调,要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让税务执法更显温度。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发生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将《意见》落实落细,将大幅提升税务执法的质量和效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大力推行精细服务,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治理根本要求


税务部门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频度最高、联系最紧密的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之一,服务着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亿多缴费人。税务部门始终把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连续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税务人的“用心”,换来税费服务举措的“创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